公司代碼:603131 公司簡稱:上海滬工
上海滬工焊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上海滬工焊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企業(yè)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guī)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jiān)管要求(以下簡稱企業(yè)內部控制規(guī)范體系),結合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評價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jiān)督和專項監(jiān)督的基礎上,我們對公司2019年12月31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了評價。
按照企業(yè)內部控制規(guī)范體系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有效性,并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公司董事會的責任。監(jiān)事會對董事會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jiān)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yè)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公司董事會、監(jiān)事會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guī)、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fā)展戰(zhàn)略。由于內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僅能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此外,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否
有效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會認為,公司已按照企業(yè)內部控制規(guī)范體系和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否
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未發(fā)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不適用
是
是
公司按照風險導向原則確定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業(yè)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
指標 |
占比(%) |
納入評價范圍單位的資產總額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資產總額之比 |
100.00 |
納入評價范圍單位的營業(yè)收入合計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營業(yè)收入總額之比 |
100.00 |
組織機構、發(fā)展戰(zhàn)略、人力資源、貨幣資金管理、銷售與收款管理、實物資產管理、采購與付款管理、成本費用核算、生產及質量管理、生產計劃管理。
發(fā)展戰(zhàn)略、人力資源、資金使用的審核與批準執(zhí)行情況、銷售業(yè)務的拓展與授予客戶信用政策的情況、供應商選擇與招投標執(zhí)行情況、生產規(guī)范化與質量檢驗情況。
否
否
無
公司依據企業(yè)內部控制規(guī)范體系及公司制定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控制程序,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
否
公司董事會根據企業(yè)內部控制規(guī)范體系對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認定要求,結合公司規(guī)模、行業(yè)特征、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等因素,區(qū)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研究確定了適用于本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并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指標名稱 |
重大缺陷定量標準 |
重要缺陷定量標準 |
一般缺陷定量標準 |
利潤總額潛在錯報 |
錯報≥利潤總額的10% |
利潤總額的5%≤錯報<利潤總額的10% |
錯報<利潤總額的5% |
資產總額潛在錯報 |
錯報≥資產總額的1% |
資產總額的0.6%≤錯報<資產總額的1% |
錯報<資產總額的0.6% |
經營收入潛在錯報 |
錯報≥經營收入的5% |
經營收入的2%≤錯報<經營收入的5% |
錯報<經營收入的2% |
所有者權益潛在錯報 |
錯報≥所有者權益的5% |
所有者權益的2%≤錯報<所有者權益的5% |
錯報<所有者權益的2% |
說明:
上述標準每年由董事會授權經營管理層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指標,單獨或隨年度報告一并提交董事會審批。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缺陷性質 |
定性標準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舞弊; (2)對已經公告的財務報告出現的重大差錯進行錯報更正; (3)當期財務報告存在重大錯報,而內部控制在運行過程中未能發(fā)現該錯報; (4)審計委員會以及內部審計部門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監(jiān)督無效。 |
重要缺陷 |
(1)未依照公認會計準則選擇和應用會計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對于非常規(guī)或特殊交易的賬務處理沒有建立相應的控制機制或沒有實施且沒有相應的補償性控制; (4)對于期末財務報告過程的控制存在一項或多項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證編制的財務報表達到真實、準確的目標。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說明:
無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指標名稱 |
重大缺陷定量標準 |
重要缺陷定量標準 |
一般缺陷定量標準 |
直接財產損失金額 |
損失≥利潤總額的10% |
利潤總額的5%≤損失<利潤總額的10% |
損失<利潤總額的5% |
說明:
無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缺陷性質 |
定性標準 |
重大缺陷 |
(1)公司缺乏民主決策程序; (2)公司決策程序導致重大失誤; (3)公司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并受到重大處罰; (4)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流失嚴重; (5)媒體頻現負面新聞,涉及面廣且負面影響一直未能消除; (6)公司重要業(yè)務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體系失效; (7)公司內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8)公司遭受證監(jiān)會處罰或證券交易所警告。 |
重要缺陷 |
(1)公司民主決策程序存在但不夠完善; (2)公司決策程序導致出現一般失誤; (3)公司違反企業(yè)內部規(guī)章,形成損失; (4)公司關鍵崗位業(yè)務人員流失嚴重; (5)媒體出現負面新聞,波及局部區(qū)域; (6)公司重要業(yè)務制度或系統(tǒng)存在缺陷; (7)公司內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1)公司決策程序效率不高; (2)公司違反內部規(guī)章,但未形成損失; (3)公司一般崗位業(yè)務人員流失嚴重; (4)媒體出現負面新聞,但影響不大; (5)公司一般業(yè)務制度或系統(tǒng)存在缺陷; (6)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
說明:
無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否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否
根據上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一般缺陷。
否
否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發(fā)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否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發(fā)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否
根據上述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未發(fā)現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一般缺陷。
否
否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董事長(已經董事會授權):舒宏瑞
上海滬工焊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